(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,有意设立博士后工作站(分站),近2年营业(销售)额年不低于1000万元,纳税额年均不低于200万元(事业单位除外)。
(2)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。已获得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;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,其中1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、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。
(3)近5年与国内2所以上高校合作,共同开展具有创新理论和技术的尖端科研项目。
(4)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。
(5)具有一支研究水平较高的科研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、开发条件,承担有高水平的研究项目,能提出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。
1、问题: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建设项目,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?
答:全年可申请。
2、问题:遴选标准是什么?
答:1)对于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或技术中心的,在推荐、评审时从优; 2)对符合广州产业发展要求和布局,属于重点创新项目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予以倾斜。